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中办、国办督查调研组对我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地督查调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近期将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省直各部门和单位,主要是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主要是对各部门、各单位2014年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工作情况,重点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重点检查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公用经费列支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费用;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中列支不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及预算安排的出国(境)费用;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和转嫁出国(境)费用;用公款报销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重点检查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超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公务用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移、摊派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等问题。
(三)公务接待经费。
重点检查超预算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用;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移、摊派支付公务接待费用;以现金方式结算接待费用;超范围支出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未实行公函制;没有公务接待清单等问题。
(四)会议费、培训费。
重点检查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会议费、培训费;会议费、培训费未列入年度计划;转移费用支出、向下属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培训费;违规套取资金;违规报销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等问题。
(五)差旅费。
重点检查超范围支出差旅费;超标准列支差旅费;利用差旅违规套取资金变相发补贴等;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等问题。
三、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6月底结束,分两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4月30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时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对全面自查工作负完全责任。
自查工作结束后,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汇总填报本系统、本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5月8日前将全面自查工作总结和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并将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jxfjdj@jiangxi.gov.cn。自查总结应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二)重点检查(5月1日至6月30日)。
结合《关于对省直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接发电〔2015〕9号)工作要求,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省接待办、省直机关纪工委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对象是:1、有具体举报线索的;2、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3、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的;4、自查自纠不认真的;5、不按时上报自查工作情况的。重点检查主要是检查各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查工作实际,必要时要延伸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培训中心、机关食堂、企事业单位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比照检查内容,逐项仔细开展检查。要加强财务核算数据的归集和统计,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财务数据,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错报。鼓励单位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或免于处理处罚。
(二)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并视情节轻重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省直单位对本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在管理、使用和遵守财经纪律方面负主体责任,各检查组负监督责任,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将追究检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增长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联系人:省财政厅监督局郭玉文联系电话:87287671。
附件: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