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准江西理工大学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开展本科教育学分互认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教育厅:
你厅报来《关于请核准江西理工大学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开展本科教育学分互认项目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财字[2014]94号)收悉。根据你厅《关于同意江西理工大学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开展本科教育学分互认项目的复函》(赣教外函[2014]109号),同意江西理工大学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开展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学分互认项目,学制四年,每专业每年各招生100人,列入统招计划中。培养模式为2+2,即前两年在江西理工大学学习,经考试达到要求的,后两年赴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完成本科学习;未通过考试的,继续留在江西理工大学学习。符合要求的,可同时获得江西理工大学学历、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成本测算,经研究,现将江西理工大学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开展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核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在江西理工大学就读期间(前两年),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录取进入加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习(后两年)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当年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收费标准及奖学金为准。
二、住宿费:按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赣教计财字[2002]146号)文件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请到我委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从2015年秋季开学执行。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行收费公示,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学校收费票据,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