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江西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本级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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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规定,现将我省2014年度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全省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4年,全省发行销售彩票1292659.75万元,其中,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614656.19万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678003.56万元,分别占全省发行销售总量的47.55%和52.45%。筹集彩票公益金357631.2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185663.92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69657.96万元,彩票弃奖奖金2309.34万元。
二、2014年全省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政策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2014年全省发行销售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上缴中央177660.94万元,省本级115786.03万元,各市县64184.25万元。
三、2014年度省本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4年省本级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99111万元,主要用于抚老、济困、助残、公共服务、社会福利设施、扶贫、慈善、全民健身、大型体育赛事以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社会公益事业。
(一)实施“扶老”项目39190万元。其中,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16000万元、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17600万元、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1540万元、全省养老服务平台建设4050万元,上述项目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组织实施。
(二)实施“济困”项目1650万元。其中,农村困难人员大病医疗救助500万元、全省流浪救助站建设1150万元,上述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三)实施“助残”项目6660万元。其中,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的“青苗关爱工程”800万元、选择对部分失明儿童复明治疗实施的“明天计划”280万元、贫困家庭残疾人矫形器补助180万元、全省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康复600万元、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4800万元,上述项目由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扶贫”项目2000万元,用于赣南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扶贫建设2000万元,该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五)实施“社会福利设施”项目11480万元。其中,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3000万元、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南昌院区建设3000万元、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2000万元、省假肢中心建设1000万元、福利机构健身器材配备180万元、社区示范点建设1200万元、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1000万元、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100万元,上述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六)实施“公共服务”项目296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180万元、社会服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10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宣传400万元、社区图书室援建100万元、民政部门标准化建设100万元、其他社会福利事业180万元,上述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七)实施“全民健身”项目19833万元。其中,全民健身计划5869万元、体育场馆修缮和体育器材的更新配置9404万元、支持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1200万元、体育后备人才培养2640万元、体育场地普查及产业统计420万元、其他体育事业300万元,上述项目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八)实施“大型体育赛事”项目10667万元。其中,省瑶湖水上中心建设4036万元、全运会赛事训练和其他大型体育赛事训练补助6631万元,上述项目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九)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4671万元。该资金按彩票销量(剔除即开型彩票销量)的0.4%提取,与中央财政安排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专项彩票公益金合并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该项目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文明办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