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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有关省属企业:
近日,为了适应商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财政部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
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江西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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