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17〕6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决定对江西省境内3家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现将被检查的事务所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力度,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淡薄、恶性低价竞争、挂名职业、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整顿和规范会计市场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至2017年9月底结束。
三、检查对象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内容主要是2016年执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指引(2010)》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
4、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四、检查名单
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江西诚聚源会计师事务所、庐山以德会计师事务所。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