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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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