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江西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江西要闻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撤回江西方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所股东陶荃、朱炳堂已被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会计师资格,你所未持续保持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且未按我厅《关于责令江西方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改的通知》(赣财会〔2017〕11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达到设立条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厅决定对你所作出撤回设立许可的处理。请你所于2017年9月20日前向我厅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你所不得承接新的业务。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你所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效力。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9月4日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