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7〕371号)、《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7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非煤矿山隐患治理工程)安排意见的函》,为完成国家确定的绩效目标,省安监局计划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1548万元。
拟下达第二批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非煤矿山隐患治理工程)1548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省财政厅反映(联系电话:0791-87287822)。
附件:
2017年第二批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非煤矿山隐患治理工程)拟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