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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17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州市财政局,兴国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17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的通知》(财税〔2017〕9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17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的通知》(财税〔2017〕93号).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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