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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8年第9号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江西省财政厅编制了《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考试考务目录清单》、《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对外公布。《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我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发布。
 附件:1.《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4.《2018年江西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附件.xls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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