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19年6月17日作出准予南昌新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昌新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6010056。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黄少华。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黄少华:360100130045,任真:360100470003。
六、注册资本:30万元。
七、经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华路545号九里象湖城住宅区9栋13室。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