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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五批)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奖励部分)的通知》(财农〔2020〕17号)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追加预算,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五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指标列2020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科目,市、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64号)、《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江西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赣财办〔2018〕105号)、《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20〕4号)等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妥善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野生动物禁养等有关脱贫攻坚工作。
  各地应切实做好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五批)分配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五批)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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