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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微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我厅于2021年1月05日受理了南昌微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昌微明会计师事务所。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于伟。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于伟

110001520025

中国(内地)


否

否

18

18.1

是

是

舒凤才

350200180815

中国(内地)


否

否

21

22.3

是

是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791-87287614 

       通信地址: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网  址:http://acc.mof.gov.cn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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