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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送达《“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大数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天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鹰潭市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近期,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责成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办理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限期进行整改。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整改通知”,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也可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南昌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1-83960153,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7-8124723,鹰潭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01-6219775)领取上述文书。

附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通知书.doc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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