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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6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对照《通知》确定的支持重点和范围,结合本地区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认真研究分析纳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若有申报意向,请严格按《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设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经设区市政府同意后,于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申报材料一式3份,具体包括: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
三、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将按程序择优推荐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64号).pdf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财政厅 杨跃平 0791-87287591 省林业局 何小军 0791-8526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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