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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赣财购投诉〔2024〕4号)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TC2023-JX-C013

二、项目名称:赣南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院区中医馆改造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西省思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滨江村文兴小区安置点G2、G3第一层

被投诉人1: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5#楼三层

被投诉人2: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开区金岭路128号

相关当事人:江西中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尤口村 

四、基本情况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赣南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院区中医馆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XTC2023-JX-C013),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于2023年11月2日开展采购活动,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中标结果。2023年11月07日,投诉人依法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项目采购活动依法暂停,已发布采购结果、未签订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主要是相关当事人在本项目中所投的项目经理属于在建建造师,其上一项目的施工未结束,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嫌疑,应取消其本项目的中标资格,追究其伪造验收报告行为。经查,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日开展采购活动,11月3日公示成交结果,并载明相关当事人为成交供应商且丛大建担任项目经理。被投诉人提交的答复材料中,附有相关当事人的上一项目“抚州锦绣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通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显示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6日经四方确认竣工验收。经本机关函询,抚州市民政局回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对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建设单位栏中签章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查看招标文件,显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当事人响应文件中已按要求提交了资格证明材料。

上述事实表明,相关当事人的其他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招标文件中未对项目经理存在在建工程项目情形不得参与采购项目或取消中标资格进行规定。《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此亦无规定。建设部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相关当事人的其他工程项目已验收合格,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在本项目中存在不能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活动或不能履约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形。投诉人所称相关当事人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属答复材料内容,非本项目响应材料,也未发现存在虚假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采购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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