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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按照省委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2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1月1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厅党组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厅党组将巡视整改融入到党纪学习教育和“大抓落实年”活动当中,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部署。今年第1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就聚焦巡视整改,围绕“提升政治机关建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跟进开展专题学习。全厅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11次党组会议、2次全厅警示教育会,讲授专题党课,一体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其他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厅相关处室(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肃对待、逐条认领、密切协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高效有序推进整改。厅党组召集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面对面、逐条过审,确定整改落实方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各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建立“责任处室初审、督导员复审、督导组会审、驻厅纪检监察组审核”四级联审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质效过硬。

(四)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厅党组按照“针对性改、系统性治、长效性建”的思路,既聚焦具体问题,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实现“立即改”;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聚焦财政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财会监督相关制度,出台支持“1269”行动财政措施等,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方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厅党组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二是胸怀“国之大者”。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江西工作和财政经济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编印发放到基层党组织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突出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财政部门的政治定位、财政干部的政治责任。三是突出党建引领。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400余次,全厅举办财政大讲堂、财政论坛5期,围绕“财政政治机关意识”推动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

2.关于“加强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认识”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具体工作安排,厅党组带头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党员深刻谈认识、谈体会,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全面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国务院、省政府、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补齐短板漏洞。坚持刀刃向内,印发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厅内部监督检查频率由三年全覆盖缩短至两年,系统梳理省级专项资金分配风险点,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范廉政风险。下一步,将加快完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3.关于“坚持严的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召开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形势分析会,学习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以及“八小时”以外负面清单,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厅领导每季度召开分管党支部联席会议,严肃开展政治谈话,经常进行谈心谈话和政治家访,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2023年度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强化内控制度执行监督。

4.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方面。

2024年,省级新增安排长江经济带补助资金0.8亿元,总量达到1.8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我省先后与湖北省、安徽省签订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并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研究制定“财园信贷通”支持生态保护、补偿、修复等领域发展若干措施。成功申报两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26亿元。

5.关于“及时下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方面。

2023年12月,已将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78亿元下达到位,并在法定时限内将国家提前下达我省的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到位。

6.关于“助力我省产业升级战略”方面。

2024年,省财政新增省级工业发展专项7亿元、稳链强链补链奖补资金3亿元,省级工业专项总量达到20.3亿元。出台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15条财政措施,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7.关于“提升预算安排精准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方面。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相关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压减2024年专项资金规模;提前谋划分配2024年资金,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8.关于“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方面。

经报省委编办批准,新设财政大数据处,统筹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财政评审、采购意向公示等工作,并启动了部分子项目招标采购。

9.关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5家单位7965.3万元非税收入和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和收益13.27亿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和利息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

10.关于“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方面。

制定全厅2024年度第三方服务采购计划,加强统筹,规范第三方服务购买行为。2024年全厅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由40个调减为38个。

11.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果审核把关”方面。

印发《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对财政复审范围、复审比例、复审结果运用等予以明确。同时,开展专业评审运行模式调研,谋划充实专业评审力量。

12.关于“加强对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质效监管”方面。

完善评审监督制度,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对经初步评审但未备案的所有工程结算类项目开展同步复核并已完成。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质效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职能和作用。

13.关于“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职责”方面。

修订完善出资监管企业管理事项清单,开展出资监管企业应报未报事项专项排查,督促监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9项未报送事项完成补报,对1项补报事项按规定进行批复。

14.关于“加强‘财农信贷通’监管”方面。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财农信贷通”贷款使用情况自查以及重点调研抽查工作,完善“财农信贷通”系统功能。强化保前调查,完成200万元以上大额在保业务逐户现场检查工作,强化保后核查。印发实施“财农信贷通”保中检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全面梳理问题,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调度督促,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财农信贷通”风险防控的通知》,压实省农担公司监管责任,强化合作银行责任落实。

15.关于“提升财会监督认识”方面。

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省纪委省监委制定省级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牵头起草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推动建立全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会议,严肃财经纪律。由厅领导带队分赴11个地市21个县区分片督导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下一步,将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监控,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16.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

已扣回违规使用的相关专项资金。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单位制定的工作建设情况及整改方案进行评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设置资金支出科目限制,防止资金挪用。下一步,将尽快下达相关建设资金,督促规范使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7.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方面。

厅领导结合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及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厅领导每季度召开分管处室(单位)党支部联席会议,听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党建考核工作,增加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

18.关于“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干部职工情况”方面。

厅领导与分管处室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共计68人次,开展政治家访13人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情况。厅领导逐个听取分管处室(单位)每个干部职工的情况,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要求。

19.关于“加强政治谈话”方面。

完善政治谈话工作方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话。逐人梳理汇总政治谈话对象的成长经历、政治素质、履职尽责等情况,对谈话对象“精准画像”;坚持问题导向,谈思想、谈政治、谈工作,当面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定期督导跟踪问效,进一步增强政治谈话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斗争性。加强任前提醒谈话,厅党组书记与新提拔的正处级干部、分管厅领导与副处级干部开展任前提醒谈话,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0.关于“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持续问效”方面。

驻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研究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强化政治监督的具体举措;推动省财政厅印发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督促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指导完善基层财政监管制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关于“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制度规定,坚持“集中采购机构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原则,研究提出我省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形式具体方案,目前组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22.关于“规范选定非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方面。

制定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公开面向全社会符合资质的机构遴选代理机构,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遴选三家非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轮转方式由三家机构分别承接厅内相关项目。

23.关于“规范省财投集团管理”方面。

印发《江西省财政厅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管理事项清单》,将省财投集团纳入清单管理范围。研究提出省财投集团资产清理整合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后,加快推进省财投集团资产清理整合,进一步规范管理。

24.关于“提升厅机关办事效能”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印发厅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梳理31条措施,聚焦全厅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创优提升行动,持续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二是提升政务效能。调整优化厅机关处室职责及归口联系单位,大幅压减厅内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政务运转。三是优化服务。改进会计师事务所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将集中核查改为常态化核查,提升办理时效。

25.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方面。

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选树一批“四强”党支部,强化正面激励引导。通过厅领导分管帮、机关党委挂点帮、先进党支部结对帮,启动后进党支部帮扶计划。

26.关于“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

落实党建“三化”建设要求,通过下发工作提示、调整支部人员、规范换届选举等方式,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配发4本党务工具书,编印《省财政厅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并组织集中学习。在2023年度党建述职评议会中增设党建知识测试环节,以考促学推动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7.关于“提升理论武装实效”方面。

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厅党组会研究审定巡视整改方案,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并专题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28.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方面。

严格落实“未巡先改”工作要求,做好十五届省委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巡视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未巡先改。

29.关于“把巡视、审计成果融入和转化到日常监督”方面。

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与厅党组的会商沟通,就巡视整改工作交换意见,督促扛牢整改政治责任。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加强对巡视整改方案以及各项整改工作的审核把关,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参加巡视整改推进调度会,开展针对性的约谈提醒,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推动建立审计报告移送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将“预算支出慢”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专门开展约谈提醒。

30.关于“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修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禁用范围。下一步,将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引导相关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31.关于“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

开展2023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制定公开模板、系统自动生成预公开文稿、逐级审核,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开展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梳理公开风险点清单。优化公开时限,联合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度决算审查批准工作,明确审核批复决算的时限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厅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巡视整改成果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决克服懈怠厌战情绪,杜绝“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确保每个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对照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持续跟踪督办,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梳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建议,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系统整改,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和长效管理。对前期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及时改进、优化完善;对需进一步建立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织牢织密制度笼子。

(三)从严从紧管党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和改革发展工作。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287639;邮政信箱: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邮编:330009;电子邮箱:jxczjgdw123@163.com 。

中共江西省财政厅党组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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