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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春分所执业许可公示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我厅于2025年9月23日受理了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春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2-01-17;

(三)执业证书编号:47470253;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谭旭明;

(六)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B;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58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春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谭旭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300611035;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6名;

(四)经营场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河东路1688号金控秀水金岸8层2单元810室。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791-87287613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网    址:http://acc.mo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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