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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资产评估师王学娟(江西鑫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5〕5号)文件要求,本厅对江西鑫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度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

2025年11月,本厅依法制作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财监告字〔2025〕2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并已通过邮寄方式向你户籍所在地及个人档案存放地址寄送,同时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线上渠道发送了电子版《告知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所有送达尝试均未获你方确认回复,且通过现有联系方式无法与你取得有效联系。

鉴于此,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上述《告知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江西省财政厅领取《告知书》书面文本。若你此前已通过其他渠道收到《告知书》,亦请将送达回证寄回本厅。逾期未领取或未反馈者,即视为《告知书》已依法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厅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厅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及《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你对本厅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单位地址: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1513室

邮政编码:330209

联 系 人:江西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

联系电话:0791-87287993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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