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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会〔2025〕24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号)要求,现就我省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建设在防范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的重要支撑作用。要加强对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或岗位,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各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由本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或指定其他部门、岗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岗位)应当与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岗位)相互分离。
(二)科学客观评价,从严从实复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评价报告是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见附件1)和补充指标,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复核。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见附件2)和补充指标,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第九条规定,鼓励各部门、各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必要时可借助外部专家力量参与相关工作。县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可暂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仅编报内部控制报告。
(三)真实准确填报,严守保密要求。各单位应当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3)。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单位,可同步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复核意见。各部门应当及时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4)。各地应当及时对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5)。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四)强化审核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各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各地区、各部门要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督导落实整改情况。
(五)深化结果应用,提升价值效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工作,针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六)坚持科学统筹,减轻基层负担。2025年度编报工作对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有效整合,优化了报告结构,简化了报告内容,减少了佐证材料上传数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编报工作效率。要为基层单位预留合理的填报时间,坚决避免“层层加码”,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减轻基层填报负担。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方式。
我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网络版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于3月2日后通过登陆我省统一报表平台(http://tybb.jxf.gov.cn:9696/#/login)上的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用户名格式为:单位代码+报表类型(7为部门、0为单位),其中单位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到17位,,初始密码与往年一致,修改密码后忘记密码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管理员重置。
(二)报送时间。
1.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形成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并加盖公章的报告封面扫描件上传至填报系统,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各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不含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布置、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3.县(区)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市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4.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工作。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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