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6日电(记者吴华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江西省城镇社区居委会又给低收入家庭捎去好消息:省级财政今年新增低保资金1500万元,城镇低保水平再度提高,人均补助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增加了13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西省不断加大对城市困难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力度,省级财政在去年安排6500万元专项资金基础上,今年又新增1500万元资金,增幅达23%,超过全省同期GDP和财政收入增长水平。
这个省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发文要求,各设区市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75元以上,其中常补对象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120元以上,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市、区)也要适当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为使低保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这个省对城市低保人群已实行动态管理,在规范家庭收入审核的基础上,着力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运行机制。与此同时,加强了对社区居委会低保工作的检查指导,要求做到困难群众随时申请,随时办理审查、审核、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决不允许无故拖延;而对于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已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领保对象,在核实、核准的前提下,要求加大清退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使政府有限的低保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那些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