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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江西省财政厅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财政厅党组抓住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公共财政根本职责,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扣科学发展、建设公共财政这个主题,立足前瞻性和现实操作性,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六届六中全会结束后,江西省财政厅首先召开了厅长办公会,学习全会精神,专题研究财政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政策。然后财政厅党组中心组组织了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支持和谐社会建设”为专题的集中学习,厅党组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围绕六中全会精神作了发言,交流学习心得,结合自身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同时,各支部利用学习日时间,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围绕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省财政厅还专门组织召开厅务会,专题听取有关处室研究提出关于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初步政策建议,要求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三个方面统筹考虑财政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措施;资金安排上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既密切关注当前本省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和群众的现实困难,又注重长远,做好长期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贯彻中央决策,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力形成特色明显、举措有力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政策建议》。
  为了全面建设和谐型社会,江西省财政厅对内着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对外郑重作出“八项服务承诺”。今年,又围绕省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和省直工委提出的“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主题教育,提出“效率、温馨”实践活动,深化“八项服务承诺”,推动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为优化政务环境,建设和谐文化,提出建设和谐创新型机关,通过和谐创新型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单位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倡导与人为善、和衷共济、关爱宽容、团结和谐的新风尚,形成艰苦干事业、共促财政发展的生动局面。(李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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