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张彬、记者李姝报道:记者28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扩大地方生态公益林省级补偿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全省新增地方生态公益林省级补偿面积1037.53万亩,我省享受中央和省级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到了5100万亩,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6.5元/年,省级新增财政资金1.28亿元,总投入达1.7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资金1.53亿元,今年共安排财政资金3.3亿元补助公益林。
我省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省,目前,全省有林地面积1.59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0%,生态公益林面积为5100万亩。2001年,我省被列入全国11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之一,1900万亩生态公益林被列入补助范围,每亩获国家补助5元/年,至2006年补偿面积增至3062.47万亩,当年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3亿元。
此外,为了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自2005年起,我省启动了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项目,对未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助范围的公益林按每亩5元/年进行补助,当年投入补偿资金1000万元,2006年补偿面积达到1000万亩,投入资金5000万元。
今年,江西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提高补偿标准,将未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1000余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新增面积1037.53万亩,全省5100万亩生态公益林已全部纳入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也提高到每亩6.5元/年,省财政新增投入资金1.28亿元,全年投入资金达1.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