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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房 却有房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4月中旬,记者就廉租房建设慕名来到江西省南昌市,不料却被告知“我们南昌目前还没有新盖一座廉租房”,顿时觉得当头一棒。再问,又如释重负??南昌市主要是通过政府在市场上收购二手房作为廉租房房源,这个办法花钱相对少、见效快,社会效益更佳,可谓一举多得。而在素称江西“南大门”的赣州市,记者采访发现,尽管财力算不上雄厚,但是这里的财政部门精打细算,创新思路,通过综合预算等途径全力保证廉租房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对低保户的租金补贴,优先保障所有的低保户不仅有房住,而且住得起、住得好。
    无论是南昌还是赣州,两地的财力都不是十分充裕。2006年,南昌市地方财政收入为68.11亿元,赣州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仅有30.46亿元,再拿土地出让金来说,2006年,南昌和赣州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分别只有5.2亿元和4.9亿元(其中市本级1.2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规模也很有限。这两地却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探索出了成功之路。

  首先解决城市最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
  负责廉租房建设和管理的赣州市公房管理处主任卢筱红向记者介绍,赣州城区目前大约有1万户低保家庭。按照赣州市确定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标准,其中有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685家。为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2004年3月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建设廉租房,以实物配租的形式分配给低保户。这在江西是比较早的。卢筱红还介绍说,从2004年启动廉租房建设以来,目前该市已分配廉租房870多套,今年还将分配930多套,并计划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廉租房的建设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中心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
  市财政局基建科科长朱逸介绍说,由于财力所限,赣州市在廉租房问题上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思路,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对4954户困难家庭实行了租金减免,提供廉租政策,另一方面,将实物配租保障范围严格限制在无房户和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缺房户。同时,在保证水电气等各项基本生活设施到位的前提下,对于廉租房的户型和面积也做了严格规定,即主要以两室一厅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另有少部分一室一厅和三室一厅,其户型建筑面积分别控制在40平方米和75平方米以内。
  南昌市也是如此。该市廉租住房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刘民向记者介绍,南昌市的廉租房目前主要提供给两类人群,一类是“双困”对象:连续享受低保待遇6个月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另一类是二级重残和孤寡老人、特困家庭。他们的租金补助标准也是按照7平方米来确定的。刘民认为,这两类人群是城市的最弱势群体,优先考虑他们的住房问题,无疑是积极稳妥的。按照这一标准,目前南昌市所有低保户都已经解决了住房问题。当然,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南昌也将逐步提高廉租房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标准,使更多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廉租房,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用全力、使“巧劲”,让低保户住得好、住得起
  南昌市廉租住房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刘民向记者介绍,目前该市实施的廉租住房制度主要形式有三种:首先是公有住房的租金核减,即对民政部门确认的社会救济对象、低保户实行租金减免。自1997年以来,虽然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已经提高到1平方米2元钱,但是低保户等家庭依然维持6角钱的标准不变,财政每年都要为此核减700多万元的收入。此外就是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其中,以租金核减和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租金配租,即由承租户本人寻找房源,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的租金补贴。目前,南昌全市享受廉租房制度的家庭已达15472户、2210户“双困”家庭享受租金配租、262户“特困”家庭享受实物配租。
  “当初怎么想起来‘空手套廉租房’这一招的”?记者向刘民打趣道。“我们到一些城市新建的廉租房小区考察过,觉得这种把低收入群体集中在一起的建设模式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社会效应。一些生活在老城区的低保户如果由于住房困难,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到郊区生活,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影响。所以,我们翻来覆去想出了这个办法。从2005年1月开始尝试收购二手房用于实物配租。不过,我们可不是‘空手套白狼’啊,是财政拿出了4700多万的真金白银到市场上购买的。没有财政的大力支持,我们可什么都套不来。”刘民笑着说。不过,他承认,由于前两年南昌二手房价格较低,这倒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刘民透露,自2003年南昌市开始加快推行廉租房制度到今年3月份,财政已为此直接投入6340万元,每年的租金核减还有700万元。赣州市财政局基建科科长朱逸介绍,2004年至2007年,该市财政共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4074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保证了低保户有房住、住得起。

  有进有出,动态管理,让廉租房“动”起来
  廉租房毕竟是稀缺资源,如何保证符合条件的住进去,不符合条件的进不去,准入机制非常关键。赣州市在严格审查申请户基本条件的同时,除对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安排外,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实行摇号配租。对没有被摇号分配的家庭,实行轮候配租的办法,直至解决为止。摇号过程电视台全程直播,公证处全程参与。除了准入机制外,赣州还建立了廉租住房的退出机制,对廉租房配租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房产、民政、公安、街道等部门对已配租的家庭成员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对已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的家庭实行相应的调整,把退出的房源安置给其他廉租房家庭,使有限的房源得到循环使用。逾期不退的,房产部门可以责令腾退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如发现申请人未如实申报的,由房产部门取消其承租资格,收回廉租住房,并在5年内禁止准入。
  南昌市除每年由房管部门会同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对承租户资格进行复核外,还把廉租户纳入电子档案管理,房产档案与市房管局档案馆联网,对廉租户的资格进行实时监测。该市廉租住房经营管理中心廉租房二科科长刘志刚介绍说,去年十月,他们就曾取消了某廉租户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的廉租房保障资格。目前,南昌已有64户配租家庭因经济或住房条件好转被房管部门中止配租资格,退出廉租房。
  此外,南昌市对承租户的租金补助发放办法也有助于退出机制的建立。“我们的租金配租不是补给承租户个人,而是直接补到出租方的账户上。”刘民说。这样首先能够保证补助资金能真正用于解决承租户的住房问题。同时,如果该承租户丧失了资格,我们就会停止发放补助,出租方自然会向承租户全额收取租金。

  仅有“5%”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不够的
  一听到记者提到国家“将5%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要求,赣州市财政局基建科科长朱逸就笑了:“如果仅仅保证5%,对于我们这个没有多少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小城市来说,资金显然是不够的。”他介绍,2004?2007年,市财政共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407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1800万元,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安排674万元、政府调控资金安排150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0万元。另外,市财政局还通过积极协调,从银行融资1400万元。
  土地收益规模较大的南昌也不可能拘泥于“5%”。南昌市财政局综合处盛国妹告诉记者,在该市自2003年到2006年投入廉租房购置与租金补助等方面的6040万元中,土地出让收益为564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395万元。市财政在去年安排2300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安排4000万元,其中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各安排2000万元。

  就江西全省的廉租房建设情况,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刘维平告诉记者,江西各地的廉租房做法不同,其中南昌和赣州做得较好。作为省财政,首先要加强对廉租房资金监管,其次要总结各地的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他透露,省财政厅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廉租房的资金管理办法,对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资金监管以及审批、退出机制等逐步进行规范。(刘国旺 张楠 万丰 谢宗博 温荣喜 李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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