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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投入8000万元资助大学贫困新生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包括社会考生)将一次性获得5000元政府资助。
  据悉,近年来我省每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学生都在20万名左右,其中有10%左右的学生筹措上学费用存在很大困难,部分家庭由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为此,省政府自2007年起,设立“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每年资助大学贫困新生。今年全省财政已安排新增资金约8000万元,受惠学生人数将达1.6万名。
  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新生可申请该项政府资助金: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该项补助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程序为:每年6月底前,在校应届、历届高中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社会考生直接向县级高招办提出申请),再由县(市、区)高招办建立县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高考录取结束后,县(市、区)高招办根据上级下达的政府资助金预算、历年资金结余,以及纳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录取情况,将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当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再由当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民政、纪检等有关部门评审;评审确定并公示后,县级财政部门向当地高招办下达资金预算,当地高招办应于当年8月20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李冬明 廖乐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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