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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而不愁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江西省财政今年安排补助资金2.16亿元,对全省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每月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该省统一印制了《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证》,凭补助证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生活补助。领取后,家庭生活标准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继续享受低保补差。据测算,全省符合条件的享受对象大约有9万人,全省财政全年约需投入资金2.16亿元。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抓紧做好对象申请、审核、数据汇总等基础性工作,6月底前将确保今年1-6月的补助资金执行到位。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每月代发。(廖乐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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