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04年至今,江西省已有近100万农民接受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省为此投入财政资金2.5亿元。
据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该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主要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培训项目重点支持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及农民教育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培训分为“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两种培训在各地交叉进行。
与往年相比,今年受训农民补助标准有所改变:“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实行“多训多补”的差别补助,即培训时间在30天以下,按每人200元标准补助;培训时间在31-60天,按每人280元标准补助;培训时间在61-90天,按每人350元标准补助;培训时间在91天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雨露计划”则按对象给予不同标准补助: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村贫困户和移民扶贫搬迁户每人次500元,非重点村200元;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重点村贫困户平均每人次500元。培训补助资金采用培训券补助的方式直补农民,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据介绍,2007年,为了支持“阳光工程”,江西省已统筹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加上市、县配套资金1000万元,全省投入资金达7250万元,全省25万名农民将有望接受示范性技能培训。今年“雨露计划”各级财政投入也将不低于2300万元,培训农民大约6万人。(张胜 廖乐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