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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   记者廖国良报道:连续四年全省财政收入保持20%以上增幅的江西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和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倾斜,着力构建公共财政体系,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发展成果。
    江西省在确保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将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倾斜,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等得到保障。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吴新雄要求“对最困难的群众我们要‘雪中送炭’,制订政策要从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
    去年3月份以来,江西省财政厅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主题,确定了15项年度重点课题,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研,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反复修改论证,形成了40条政策建议。新增财力安排的44亿元中,包括就业再就业、生活保障新增投入9.3亿元,医疗保障新增投入15.1亿元,教育保障新增投入9.4亿元,农村生产生活方面新增投入6.5亿元,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方面新增投入2.2亿元等。其中,直接用于民生特别是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占75%;用于农村的占62%;在社会事业方面,仅卫生、教育投入就达24.5亿元。为减轻市县财政压力,各项政策所需资金80%以上由省财政负担。根据“雪中送炭”的要求,2007年江西将建立小额贷款激励机制,实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提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增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县、乡、村及城市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率先将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从农村扩大到城市,对考取高中、中职和大学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补助。  
    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江西省财政支出结构更趋合理,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等得到保障;覆盖全社会的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贫困生资助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事业的薄弱环节明显加强;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部分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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