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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贫困生开学前可领5000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南昌讯万丰、记者李姝报道:16日,在新建二中就读的陈勇得到新建县财政局的通知,他申请的江西省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已经通过审核,在大学开学前可以领取到5000元的政府资助。据江西省财政厅介绍,类似陈勇这样的2007级贫困家庭学生我省有1.6万多名,他们将获得财政为此新增安排约8000万元资金资助。
  贫困学子可获5000元/人政府资助
  江西近几年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每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学生总数都在20万名左右,但其中有10%左右的学生家庭比较贫困,筹措上学费用存在很大困难。为了减轻贫困家庭上学负担,今年起我省建立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江西籍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政府资助,以帮助他们顺利到校学习。
  八类学子具备申请条件
  江西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工作人员介绍,有以下情况的大学新生可申请该项政府资助金: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本人残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月20日前资助金发放到位
  另外,为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江西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特别规定了严格的申请、评审、发放程序。每年6月底前,在校应届、历届高中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社会考生向县高招办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县高招办,在县高招办建立县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高考录取结束后,县高招办根据纳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录取情况,将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当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民政、纪检等有关部门评审;评审确定并公示后,县财政部门向当地高招办下达资金预算,县高招办于当年8月20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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