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汪烨 记者刘德禄报道:日前,省财政厅发文规定,明年年底前,我省全面实施“乡财县代管”改革。
据了解,自2005年起实行的“乡财县代管”财政改革管理方式改革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到2007年5月底,全省实行“乡财县代管”的县市区有88个,占县市区总数的89%,实行“乡财县代管”的乡镇有1032个,占乡镇总数的71%,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试点范围今年要扩大到50%以上的目标。
为加快推进“乡财县代管”改革工作,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08年对所有乡镇实行“乡财县代管”的目标。文件要求,实施“乡财县代管”改革的时间表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只能提前,不能推后。尚未进行改革的县市,要立即着手开展改革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于今年11月底前上报设区市,设区市于今年12月底前汇总报省财政厅备案,确保2008年以前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改革;已实施“乡财县代管”改革的县市,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乡财县代管”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