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25日电(记者 吴华国)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最新信息,江西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之一,2007共有47个产粮大县获得中央财政累计6.8亿元的重奖,获奖县数量同比增加了6个。
为调动各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决定从2005年起对全国产粮大县实施财政奖励政策。奖励标准是以县为单位,按照其当年提供的粮食商品量、粮食总产量、粮食播种面积各占50%、25%和25%的权重测算。奖励资金经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国家每年对获奖县实行动态监测,可随时中止不符合条件的产粮县的奖励资格。
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这个省获国家重奖的产粮大县呈逐年递增态势。2005年,首批获奖的有樟树市、南昌县等36个县、市、区,累计奖励金额为3亿元;2006年获奖县增至41个,获奖金额为4.67亿元;2007年获奖县增至47个,奖励金额达6.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