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得益于经济运行呈现平稳有序的发展势头,江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增幅继续保持20%以上。1-4月,江西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71.0亿元,增长23.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9.6亿元,增长27.4%。
据了解,4月份,该省财政收入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主体税种主导财政增收。全省增值税、营业税合计增收4.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增收额的66.4%。二是地方小税增势强劲。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三个小税种对财政总收入的增收贡献率达到25.4%,比上年提高24.4个百分点。(万丰 谢宗博 周志华 谢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