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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机制”保青山不改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省财政近年来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着力构建稳定的林业生态建设财政投入“六大机制”,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森林质量的稳步提高,生态环境的日益优化。今年,该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的林业专项资金将超过21亿元,是2004年7.39亿元的近3倍。
  构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2001年该省作为全国10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试点省之一,由中央财政支持9500万元,开始对1900万亩生态公益林禁伐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亩8.5元。补偿范围逐年扩大,由2001年的1900万亩扩大到现在的5100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2.1%。财政投入数额逐年加大,每年投入量由2001年的95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3亿元。
  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林权制度改革取消的木竹等特产税1.64亿元全部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给市、县。取消各地收费项目后,省财政每年安排418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给70个林业大县;每年安排3.88亿元对每个乡镇补助10万元,每个行政村补助1万元。省财政每年新增安排1.27亿元,对每个行政村省财政补助经费不到4.5万元的,由省财政补足到4.5万元。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结束了林业部门长期靠林业规费供养的历史,稳定了基层林业队伍。
  构建林业产业发展投入机制。按照“服务林农、注重保护、兼顾开发”的原则,省财政从2007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从“五个方面”,每方面各安排1000万元,大力支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阶段林业产业的发展。省财政还专项安排1000万元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林农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
  构建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机制。江西省政府2005年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激励管理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森林资源保护好的10个获奖县进行连续3年、每县每年100万元的奖励。2008年起奖励资金增加到每年3000万元。从今年起,省财政还将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五大河流源头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好的县进行奖励。
  构建森林防火投入机制。为支持构建“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防火体系,2009年省财政将对重点林业村村级防火经费实行转移支付补助。支持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对已达标的专业队但尚未享受到省财政补助的,将全部按每支10万元补助到位;对重点建设的30支机动专业扑火队再按每支补助40万元的标准进行高标准装备,对乡镇半专业防火队购置扑火机具也将给予补助。支持航空护林作业,在租机时间内发生的航空巡护、灭火作业全部由中央和省财政承担,地方财政不需承担。
  构建林业救灾投入机制。据了解,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林业灾后重建方面,中央和省财政目前已投入了2.1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26亿元,省财政安排0.9亿元。从2008年起对设区市本级因不再参与省直管试点县分成的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而减少的收入基数,省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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