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6日电(记者林艳兴 刘晨)江西省日前出台的《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节能专项资金将对社会节能投资项目实行无偿补助,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节能量给予奖励。
为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今年江西省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000万元,已对28个项目进行扶持。据介绍,江西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包括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开展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源公示等工作;二是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三是支持节能有关的基础工作;同时节能专项资金还将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节能技术、产品的示范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