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12月30日南昌讯(
阳丽 记者
邓小勇 报道)12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截止到12月29日,中央2008年扩大内需新增投资中,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给江西的30.68亿元,已全部拨付到项目所在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为保障各项项目顺利开展,江西省财政投入配套资金2亿元。
据介绍,此次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的30.68亿元,具体投向为: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民生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6大类。
为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增长政策的落实,省财政厅下达了《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资金的监督工作,为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再加一把“保险锁”。《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一起,严格把握资金投向,加强项目筛选,确保资金用于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此外,财政监督部门针对资金下达,及时将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资金纳入跟踪检查范围,实行月报制度,掌握项目实施动态,使资金使用及使用效益实现事前预警、事中跟踪监督、事后问效的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新增中央投资有无“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准擅自提高和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