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省财政厅日前启动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今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在2009年和2010年第一次申请退税时,需提交退税申请文件原件、完税凭证复印件等15种资料。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按月申请退税;其余纳税人一般按季申请退税。
据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业务实行各设区市财政局初审、省财政厅复审和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检查专员办事处终审三级审核制度。负责审核的相关部门将在13个工作日里完成退税审批工作。各级审核机关在审核过程中都将严格把关,纳税人两次以上申报弄虚作假的,取消退税资格。
据了解,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主要集中在铜加工等有色金属行业,这些企业为江西省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