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3月29日电 (记者邓建胜)江西省日前出台《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对各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实行零增长,计划出访总数和经费支出都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以上,从严审核、审批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
从今年起,江西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控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确有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建议,同时提供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以及上一年度经费预算和外汇限额预算执行情况。未按要求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单位,视为无出国(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