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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为保护生态环境 1.3亿元奖励赣江水源保护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保护好“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江西省下达奖励资金1.3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支出。
奖励对象涉及在“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的崇义县、大余县等12个县。按保护区面积和出境水质分配奖金。如果在保护区内新建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将全部扣除所在县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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