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为全民创业送“第一桶金”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了推动全民创业的开展,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近日,省财政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共计2725万元,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全省70个农村劳动力输出县,对17万农民开展15-90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加快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流动。 根据《江西省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45岁,思想素质较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均可参加培训,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从业技能培训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知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等方面的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颁发“阳光工程培训结业证书”,培训机构将为学员提供“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及时安排受训学员转移就业,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就业一批,力争全年输出农村劳动力不少于14.5万名,确保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除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2725万元外,市、县财政也将安排配套资金,中央和地方资金捆绑使用,总额将达到3365万元。这笔资金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用于受训农民的学费补贴,降低农村参加学习的成本,让农民直接受益,各地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等其它用途。为保证资金有效使用,全省统一采用发放培训券的方式,由乡、村动员和组织农民报名,并将统一印制的培训券发放到学员手中,学员持券自愿选择培训机构和所学专业,培训结束后,学员将本人签名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培训券作为学费交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据此申报培训补助资金。 (谢宗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