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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从去年起,江西省在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同时,积极推进“乡财县代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实行“乡财县代管”的县市有49个,占县市总数的50%,其中全面推开“乡财县代管”的县市有10个;实行“乡财县代管”的乡镇有341个,占乡镇总数的24%。

通过努力,“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总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去年,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进行了改革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县市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改革过程中,各试点县重点做到“三个不变”,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六个统一”,即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设置账户、统一收付方式、统一办理采购、统一管理票据、统一管理村级资金。为了确保改革到位,江西省采取了积极的配套措施,如:开展了对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乡镇预算内外帐户、乡镇政府债务的四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通过“缺口上移,财力向下倾斜”,充分调动和保护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逐步缓解乡镇困难。

据了解,“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规范了乡镇支出管理,管住了乡镇乱花钱。各地在“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中,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分类制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明确财政支出顺序,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小车、电话等费用,特别是对财政收入较少的乡镇,其财政支出由县级财政统一安排。去年,莲花县实施“乡财县代管”,节约资金达320万元;规范了乡镇行政行为,管住了乡镇乱收费。在推进“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中,江西省统一规定,乡镇财政收入直接缴县金库,乡镇预算外收入全部缴入县财政设立的结算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实行以票管收。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乡镇乱收费;完善了乡镇政府职能,管住了乡镇乱举债。各试点县市在清理核实乡村债务基数的基础上,采取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制定偿债规划,主动消化历年债务;同时,通过完善体制和机制,从根本上控制新的债务的产生。如修水县实行新的超收分成办法,规定乡镇超收分成的50%要用于偿还乡镇旧债,50%用于增加公用经费等支出,仅此政策,去年化解乡镇债务210多万元,同时还通过其他途径为乡镇化解债务100多万元。

据悉,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逐步扩大“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范围,到2008年对所有乡镇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 财政管理方式。

注:此稿被中国财经报、经济晚报等媒体采用刊发。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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