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有关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总目标,2006年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安排省属企业改革专项资金8100万元,用于江西有色冶金矿山建设公司、江西省生产资料总公司、江西省物资贸易总公司、江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的关闭破产和职工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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