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对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表彰奖励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经省政府同意,对经过综合考评前十名的崇义县、靖安县、井冈山市、安福到、兴国县、浮梁县、铜鼓县、婺源县、资溪县、贵溪市日前予以表彰奖励。一是省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连续三年共3000万元,每个县(市)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二是省林业厅2006年2007年从长防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资金中,共筹集3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获奖县(市)林业项目,每个县(市)每年不少于100万元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