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将走向何处?近日,省财政厅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财政工作的六大职能,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对农民的补贴发放方式,改现金发放、乡镇政府代发为社会发放,改多次发放为一次性发放,将过去收“皇粮”的“农业税征收大厅”转变为发“银子”的“财政涉农资金发放服务大厅”,真正让农民轻轻松松、高高兴兴地及时领到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4年开始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收支职能和运行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在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健全和规范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促进乡镇财政良性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六大工作职能,即预算编制管理职能、组织协调收入职能、专项资金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单位财务监管职能、财经政策执行职能。并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乡财县代管”工作,稳步推进“村财乡代理”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针对目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现状,强化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以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为主代理村级财务,统一管理村级资金,协助村委会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村级财务。同时,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乡镇用款实现网上申请、网上报帐,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在积极推进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方面,省财政要求各地试行以“资金一户管、补助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账”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资金一户管”,即乡镇财政所在金融机构开设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和核算;“补助一卡发”,即乡镇金融机构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将涉农补贴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服务一站办”,即将过去的“农业税征收大厅”改为“财政涉农资金发放服务大厅”,负责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登记、审核和汇总工作;“收支一本账”,即乡镇财政所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收支管理账簿,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同时建立财政涉农资金公开和监管制度,将分配的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小学危房改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和农机具补贴等专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公开范围,公开分配结果,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财政各项涉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