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等部门对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情况进行督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10月26日?31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成督查小组赴萍乡、宜春、南昌等设区市,就贯彻落实赣府厅发[2006]3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进展情况联合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听取设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核查《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花名册》、《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差额经费申报表》的填报情况等形式,检查各地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