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为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产粮大县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实施奖励政策。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有36个产粮大县纳入了中央财政奖励范围,奖励资金30022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食总产大幅增长。2006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了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全国新增了30亿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奖励。考虑到我省粮食生产发展等情况,经过省财政的积极争取,我省又有5个县纳入了中央财政奖励的产粮大县范围,纳入中央财政奖励的产粮大县总数达到41个;中央财政拨付的2006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也增加到了46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