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开展了对全省“雨露计划”及“阳光工程”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部门单位的违规违纪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行为进行了情况通报,并对挤占、挪用资金较严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了追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了“雨露计划”及“阳光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一是专门成立了技能培训和工业园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力度;二是全面整合培训资源,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素质;三是筹措技能培训资金,健全技能培训政策保障;四是强化培训成果的评估和考核;五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