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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要求财政专户银行规范代理业务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日前,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省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进一步规范代理财政业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防范财政资金风险。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起,省级所有财政资金专户使用统一的预算拨款凭证,凭证实行编号管理;银行间单据实行专人传递,并建立两级对账制度。省财政厅今后将加强对代理银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因财银账账不符、数据信息错误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将及时查处并追加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专户银行财政业务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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