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避债务的利率和汇率风险,2006年我厅曾组织宜春等市的财政干部,到重庆市财政局学习债务风险管理经验,宜春市财政局在借鉴重庆市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反复筛选,最终选定美国高盛投资银行的债务风险保值方案,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宜春市支行作为代理银行,与高盛银行就30亿日元贷款资金进行债务风险避险交易。
日元再贷款宜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风险管理,于2007年4月26日顺利完成了首笔外汇调期交易,通过调期交易,节约了贷款利息161.63万元人民币。
日元再贷款宜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贷款30亿日元,年利率为2.7%,贷款期限15年(含宽限期2年),于2008年开始还本,2015年还清,2006年起每年付息两次。由于贷款本息的偿还期较长,加之人民币升值和日元汇率波动幅度大等因素影响,项目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
此前,我省有利用荷兰政府贷款南昌青云水厂项目和利用世行贷款江西公路二项目,已开展债务风险保值业务。这些项目通过实施债务风险保值,达到规避了汇率风险、节约了还本付息资金的目的,有效地降低了贷款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