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了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要求,探索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2004年,国家农发办出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将财政资金以参股的形式,投入到规模比较大、辐射带动作用比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部门以出资人身份授权资产运营机构进行资本运营,与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并实行国有股权按企业实际收益率分红,以签订回购(转让)协议的方式适时退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的一项重大改革, 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在全国取得初步成效,运行情况良好,许多试点项目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对周边农民增收作用明显,不但有效地扩大了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还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06年开始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试点,江西省大富乳业有限公司“萍乡市高产奶牛扩繁及加工基地扩建项目”等4项目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定,列入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2007年,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精制饮片扩建项目”等5个项目列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进行扶持,两年共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资金9500万元。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扶持,进一步促使企业转换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发挥产业化龙头的群体带动作用,对调整当地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财政厅已正式批复2007年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计划,并于7月13日召开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座谈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参股经营项目管理,建立包括重大事项报告、财务报告和定期考察等制度在内的项目运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协调各参股经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早日发挥效益;研究做好2007年参股经营试点项目实施准备工作;与参股企业探讨如何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参股经营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真正使农民、企业、地方政府等有关各方能从项目实施中受益,实现“共赢,以投资参股试点经营项目建设为契机,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龙头项目,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和引导作用,把本地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