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nbsp; 日前,驻财政厅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对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这是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江西省实施意见及厅党组印发《江西省财政厅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通知和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和权力行使,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内部权力运行的良性机制。这次清理活动从9月至11月底共3个月时间,清理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第二阶段,建立和完善阶段(9月16日至10月30日)。第三阶段,汇编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清理规范制度的主要范围是:财政业务管理制约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流程。
nbsp;nbsp;nbsp; 为了使这次活动扎实有效,驻厅纪检组对清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二是各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内部制度的清理和完善。对内部制约制度要进行认真的调研和论证,制度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三是清理工作将作为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核。